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,針對近期坊間一份「抗癌91強效版」文宣,內含諸多不實資訊,特澄清如下:

 

  1. 文宣中第13頁、14頁提到91強效為技轉自本中心,並無此事實。
  2. 文宣中第15頁揭示本中心專利I356704號證書及美國FDA針對本中心DCB-CA1 IND送件的回函;第20頁、22頁23頁揭示本中心專利公報內容;第21頁更將本中心獲證專利標示為91強效之專利範圍,有意誤導本中心與91強效有關,在此嚴正聲明此為不實資訊。
  3. 文宣中第26頁~29頁引用DCB-CA1實驗數據標示為91強效之藥效,也與事實不符。
  4. 文宣中第31頁、32頁,標示產品編號為DCB-91,34頁更標示DCB-91取得之專利證號為本中心I356704號專利,蓄意誤導本中心與91強效有關。

 

以上所列不實及有意誤導訊息,嚴重損害本中心信譽與權益,本中心予以澄清外,針對以上訊息傳播者保留法律追訴權。